基本建设处组织计划与造价管理科专题学习、咨询“工程招投标的最新进展”

发布者:姚辰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1267

    招投标管理是基本建设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工作环节,为了更加系统全面掌握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保证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地推进,44日,基本建设处特邀东南大学法学院徐伟老师来我处开展“工程招投标的最新进展”专题授课、咨询会,审计处相关人员、基建处计划与造价管理科全体成员积极参与了本次会议,此次学习、咨询会由基本建设处尤鋆副处长主持,大家对徐伟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徐老师首先从《招投标法》的修订展开了讲解,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这意味着招标代理机构无需自建专家库;二是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即取消了招标代理的资格认定;三是修改将第五十条第一款,旨在更加明确招标代理机构的处罚细则,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处罚力度。随后徐老师又结合具体案例对涉及到有关基建工作的《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中一些条例以及竞争性磋商与竞争性谈判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和分析。

    之后,大家联系自身的工作,从项目的暂列金额、评标办法、设计招标等几个方面向徐老师作了详细的咨询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