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强制措施(九)

发布者:姚辰发布时间:2019-05-16浏览次数:553

81、常温及低温下使用早强剂或早强减水剂的混凝土采用自然养护时宜使用塑料薄膜覆盖或喷洒养护液。终凝后应立即浇水潮湿养护。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除塑料薄膜外还应加盖保温材料。日最低气温低于-5时应使用防冻剂。

82、当墙、柱浇筑高度大于5m或梁板钢筋较密集时,严禁采用墙、柱与梁、板同时浇筑混凝土的施工工艺。

83、施工配合比应经有关人员批准。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反馈的混凝土动态质量信息,及时对配合比进行调整。遇有下列情况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当混凝土性能指标有变化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

当原材料品质发生显著改变时;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三个月以上时。

84、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每个检验批不宜少于3组。

85、坍落度每10车且不大于100m3应至少检查一次。对连续浇筑且总量超过1000m3的混凝土,可按200m3检查一次。

86、大跨度混凝土梁的施工应采用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分层浇筑,每层厚度不得大于400mm

87、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不应少于7d;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养护时间应根据水泥性能确定且不宜少于14天;

采用缓凝型外加剂、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配制的混凝土,不应少于14d

抗渗混凝土、膨胀混凝土、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不应少于14d

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地下室底层墙、柱和上部结构首层墙、柱宜适当增加养护时间;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

掺膨胀剂、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后,应及时抹压并始终保持混凝土表面充分潮湿,终凝后应及时浇水养护;当气温较低时,应加强保温保湿养护。

88、对于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采用浇水自然养护的方法。

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应大于其临界强度且不得低于5Mpa

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5方可拆除,或在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不大于20时拆模,拆模后的混凝土亦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时,方可撤除保温或加热养护措施。

89、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储存液体的混凝土容器均严禁出现大于0.2mm宽的裂缝;普通混凝土不得出现大于0.3mm宽的贯穿性裂缝。否则,需经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并提供处理方案。

90、浇筑斜板混凝土时应采用坍落度较小的一级配且至少提高一级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浇筑;浇筑应分层浇筑、分层振捣,分层高度宜为11.5m,分层浇筑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4小时且混凝土不得发生终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