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砌体填充墙构造柱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内、外墙墙长超过层高的2倍时,必须设置构造柱;
⑵内外墙交接处均应设构造柱;
⑶外墙转角处及通窗端部处无框架柱或混凝土墙时应设置构造柱;
⑷所有外墙阳台门两侧(门带窗时为靠门一侧)及洞宽不小于4m的窗洞两侧均应设构造柱(当洞边至侧向支承近边间距小于400mm时可不设构造柱而改设抱框柱);
⑸外墙窗间墙墙垛宽不大于600mm时应设置构造柱(当断面宽度不大于400mm时可考虑设加宽构造柱以避免砌筑困难);
⑹当外墙墙长大于4m时,应在墙长范围内按净距不大于4m设置构造柱;
⑺当内墙墙长大于8m时,应在墙长范围内设置构造柱,优先选在洞边或墙端设;
⑻对于双侧无侧向支承的墙,外墙墙长超过1.5m或墙长超过层高1倍以及内墙墙长超过3m或墙长超过层高2倍,应在其两端处设置构造柱;
⑼对于单侧无侧向支承的墙,外墙墙长超过2m或墙长超过层高1倍以及内墙墙长超过4m或墙长超过层高2倍,应在其无侧向支承端处设置构造柱;
⑽对于三侧均与结构无可靠拉结且外墙墙高超过0.9m或内墙墙高超过1.8m的,应在其两端处设置构造柱;
⑾砌体填充墙内设有雨篷、飘窗或外挑长度超过0.9m 的空调搁板等悬臂构件时,应其下洞口或支座两边的墙内设置构造柱;
⑿墙高超过5m时,应在所有墙体的交接处、转角处、无侧向支承的自由端以及超过3m宽的门窗洞口边设置构造柱;
⒀特殊情况下对于砌块强度等级或墙体高厚比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时,可在墙内按净距不大于3m增设构造柱和水平混凝土现浇带;
⒁内墙门洞或哑巴洞洞高≥3.6m时,洞口两侧均应设构造柱;
⒂多层砌体结构在8度和9度时,长度大于5m后砌隔墙的独立墙肢端部及大门洞边宜设构造柱。
32、砌体填充墙抱框柱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窗边设置抱框柱时,应在窗下口处相应设置与结构可靠拉结的水平钢筋混凝土现浇带。当抱框柱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高层建筑的填充外墙当窗(含门带窗)洞宽度≥1.8m时均应在洞口两侧(门带窗时靠窗一侧)设置窗抱框柱;
⑵多层和低层建筑的填充外墙当窗(含门带窗)洞宽或洞高≥2.7m时均应在洞口两侧(门带窗时靠窗一侧)设置窗抱框柱;
⑶内墙净高≥4m且洞宽分别大于1.5m(门洞)和2.1(窗洞)时,洞边宜设抱框柱;
⑷内墙净高<4m且洞宽分别大于1.8m(门洞)和2.4(窗洞)时,洞边宜设抱框柱。
33、砌体拉结筋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⑴多层砌体结构中,构造柱与墙连接处,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2Ø6的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的长度均不小于1m。另外,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和9度时底部全部楼层的拉结钢筋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
⑵多层砌体结构中,对于6、7度时长度大于7.2m的大房间以及8、9度时外墙转角及内外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2Ø6通长的拉结钢筋。
⑶多层砌体结构中,顶层楼梯间墙体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2Ø6通长的拉结钢筋;而7~9时各层楼梯间墙体均应在休息平台或楼层半高处设置60mm厚、纵向钢筋不少于2Ø10的C20钢筋混凝土带。
⑷多层砌体结构中,突出顶层的楼、电梯间,墙体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所有墙体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2Ø6通长的拉结钢筋。
⑸多层砌体结构中,后砌的非承重墙应沿墙每隔400~600mm间距设置2Ø6的拉结钢筋与承重墙或柱拉结,每边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宜小于1m。
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填充墙应沿框架柱或剪力墙全高每400~600mm间距设置2Ø6通长的砌体拉结钢筋。
3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尚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36、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优先采用在混凝土浇筑前预埋的方法;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不小于6kN。
3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均不应超过15mm;当采用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4mm。
38、底框砖混结构、砌体构造柱、砌体芯柱以及设计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必须按先砌墙后浇柱的顺序施工。
39、不得将后砌填充墙或轻质隔墙直接作为现浇楼盖或悬挑结构的底模施工。
40、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