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基本建设处是学校校园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及建设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目前在职事业编制17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5人。
基本建设处的工作理念“团结、协作、自律、奉献”,为东南大学的校园规划和基本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坚持依法规划与建设、质量安全第一,努力为师生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建设处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二、 根据学校整体规划,编制基本建设规划与落实,参与全校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调整。
三、 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或委托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
四、负责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调整;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
五、 完成或协助完成招标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落实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
六、 负责组织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七、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