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说明
1、审批事项申请表单以南京市规划局提交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报建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njghj.gov.cn/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报建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指标计算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建筑工程无需打印)。
4、数字报建软件及要求下载网址:http://www.njghj.gov.cn/网上办事/在线办事/数字报建专栏。
5、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图纸要求统一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验核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2)注册建筑师印章。
(3)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6、凡提交复印件文件的,首次提交时应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的,在下次及今后申报时可不再重复提交。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原件1份。必报材料。
(5)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必报材料,应在地形图上标画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供图编号单1份。免费供图项目的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的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必报材料,应在地形图上标画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供图编号单1份。免费供图项目的必报材料。
(6)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1份。用地批准文件包括以下文件:(1)划拨、协议出让项目需提交《用地预审报告》原件;(2)招拍挂项目需提交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必报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8)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三、建筑建设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
(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出具)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方案文本1套。必报材料。
5、数字报建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非数字报建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必报材料。
6、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5、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6、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定位图4份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基础图)3套。必报材料。
7、数字报建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非数字报建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必报材料。
8、市住建委《建筑节能审查回复意见书》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9、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10、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选报材料。
11、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四)桩基(基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图3份,基础施工图2套。必报材料。
3、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5、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6、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四、市政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市区需要)
(一)公路、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及电力、燃气、河道等市政工程规划条件(规划设计要点)(出具)。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数字报建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必报材料。
5、正式立项文件原件或准备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6、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免费供图提交供图编号单1份。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二)道路开口规划条件(规划设计要点)出具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数字报建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必报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6、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免费供图提交供图编号单1份。必报材料。
7、规划局审定的项目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8、项目的情况说明。必报材料。
9、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五、违法建设补办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可以重新立案)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必报材料,应在地形图上标画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供图编号单1份。免费供图项目的必报材料。
6、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8、违法建设部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图3份、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2套。市政工程类提供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9、《建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必报材料。
10、违章处罚决定书及违章罚款发票。必报材料。
11、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六、建设工程验线的申报材料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3、《工程测量成果报告》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4、《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验线结果表》复印件1份(报验正负零时提交)。必报材料。
5、验灰线时,提供核准的总平图复印件一张。必报材料。
6、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规划验收)的申报材料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套(含建筑、市政及配套设施)。必报材料。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原件、复印件各1套(建筑工程类只需提供原件一套)。必报材料。
4、《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含建筑、综合管线)。必报材料。
5、《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必报材料。
6、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八、临时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必报材料,应在地形图上标画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供图编号单1份。免费供图项目的必报材料。
6、项目批文文件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二)建筑工程规划条件(出具)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必报材料,应在地形图上标画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供图编号单1份。免费供图项目的必报材料。
6、项目批文文件复印件(建筑工程)或申请报告(其他工程)1份。必报材料。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8、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三)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出具)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必报材料。
5、《建筑物指标汇总表》(非数字报建项目)。必报材料。
6、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四)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必报材料。
5、供图编号单1份。免费供图项目的必报材料。
6、建筑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原件1份。必报材料。其他工程提交申请报告。
7、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1份。用地批准文件包括以下文件:(1)划拨、协议出让项目需提交《用地预审报告》原件;(2)招拍挂项目需提交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必报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出示原件。
8、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筑施工图2套及总平面图3份,包括平、立、剖面(标有檐口大样的尺寸)及基础图。必报材料。
9、《建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不要数字报建)。必报材料。
10、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11、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九、综合事项的申报材料
(一)变更行政许可内容
1、《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2、变更申请书(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及内容)1份。必报材料。
3、涉及变更内容的所有原核发图件(无法全部退回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及去向)。必报材料。
4、涉及变更的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新图纸及必要的变更说明。必报材料。
5、建设单位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的项目批文、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各1份。选报材料。
6、尚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证明或经公证的承诺书。选报材料。
7、尚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证明或经公证的承诺书。选报材料。
8、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二)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
1、《南京市规划局审批结果有效期延续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2、原审批结果图件。必报材料。
3、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三)审批结果的注销
1、《南京市规划局注销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2、注销申请书(详细说明注销原因及理由)1份。必报材料。
3、所有原核发图件(无法全部退回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及图件去向)。必报材料。
4、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四)遗失补办
1、《南京市规划局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必报材料。
2、原许可证遗失启示(建设单位应在两家报社刊登“遗失启示”,其中必登的是南京日报,另1家可由建设单位任选。标准格式:遗失启示:(建设单位名称)将(项目地址)的(工程项目名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证号为(许可证号、意见书号),声明作废)。必报材料。
3、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十、综合供图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3、项目批准文件及能表示项目范围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4、单位自有土地的建设工程项目需土地证复印件,招拍挂用地需土地中标合同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
5、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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