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工程根据设计和施工需要要求设置了后浇带,后浇带是施工中的难点也是问题多发地带。一般设计上规定了后浇带的浇注时间,但对后浇带的支撑拆除没有给出很明确的规定,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第4.3.3条规定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第7.4.6条规定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由于很多工程在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的时候没有对后浇带支撑以及拆除做出相应的规定,所以导致了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有的施工单位为求施工方便很早的就把后浇带的支撑拆除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工地上的技术人员并非不知道,在施工过程中早早的将后浇带的支撑拆除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甚至破坏结构本身。但是该部位支撑不拆除给工程带来很多不方便,同时增加了成本,特别是高层建筑,占用钢管和模板量很大。
究竟能不能拆除,拆除后再重新支撑有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众所周知,后浇带处梁、板结构等构件在设计时是按连续或简支(或框架)梁、板进行受力计算的,一旦我们拆除了模板支撑,后浇带两侧带的受力构件就成了悬挑构件,悬挑构件和连续或简支(或框架)构件的受力计算有很多差别,且其约束也相差很多,就容易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因此那些在施工中早拆模和等混凝土达到一定的强度完全拆除模板、没有支撑的行为是非常冒险的。规范中也将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作为强制性条文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作为一种施工技术措施,有的工地在后浇带两侧的梁端同步设置独立支撑,可用格构柱形式,也可同时浇筑小构造柱,甚至砌筑砖柱,以利于后浇带支撑模板拆除后,不会改变构件的设计受力状态,从根本上促进周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