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总体工作流程如图所示。
监理机构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批时,一般先进行程序性审查,程序上满足规定的,再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进行针对性审查。
1、程序性审查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编制递交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按照图*-8所示的审批流程,进行程序性审查,特别要关注的是“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任人审批签字同意”环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仅仅签名,是不够的,必须注明对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审批的结论性意见是“同意”。因此,在承包商提供的审批意见中,如果仅仅是技术负责人签名、或技术负责人签名栏由其他人签名(除有法定委托授权书外),监理机构可以将该方案予以退回承包人。
2、符合性审查
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符合性审查,主要是审查其是否符合现行的相关规范、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文和规定。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涉及的主要规范和规定除了《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09]254号)外,还涉及《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规范,以及其它相关标准等。
3、针对性审查
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审查,主要是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工程本体、周边环境和场地条件、工程整体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方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进行针对性审查。
监理机构应对重要的、特殊的项目,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计算书复核,检验设计计算的依据是否准确、计算假定是否合理,特别是计算所采用的荷载取值等,进行核验。必要时,监理机构的公司技术管理人员应对现场监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另一个现象需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施工方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参照其它类似工程拷贝来的,仅仅将工程名称与工程概况作了替换,而实质性的关于本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条件与实际不相符合的,作为监理方一定要认真研读后,以书面的形式指出其不相符合之处,要求其重新修改和补充。该书面意见应作为监理方审批的附件,并与审批表装订在一起归档。施工方根据监理方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后,监理方仍应认真对照审查其修改稿,满足要求后出具正式的审批意见。
4、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审批意见
对于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方经过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后,施工方也响应监理方在审查过程中的意见,并予以修改完善后,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审批意见,一般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经程序性审查,符合审批程序。
②经符合性审查,本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③经针对性审查,本专项施工方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整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④经审查,监理同意该方案,并要求施工方在本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旦实施条件和环境有变化、或执行中出现偏差,施工方必须认真分析、调整方案,并重新进行申报审批。同时,监理方对该方案的审查并不能免除施工方的责任。
⑤附件:监理审批过程中的意见、施工方的专项方案和施工方根据监理意见所作的修改和补充方案。